6月8日,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岳飞、副局长李晓青等一行莅临畅尔,为畅尔再次获评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授牌。
陈局长对畅尔在信用管理及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与认可,并希望畅尔按照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的评价标准,继续做好公司的信用管理工作,在强化诚信意识、加强信用建设、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,为社会做出积极表率。
2017年1月,畅尔首次获评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,有效期三年。
2019年12月,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公布了2019年度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认定与续展名单,畅尔被续展认定为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。